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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团伙深山开"制毒工厂" 生产麻黄碱达80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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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5 11:1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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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三明1月3日电(通讯员 吴红红)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而有这么一伙人却为了牟取暴利,躲进深山一废弃养殖场制造毒品。福建省明溪县公安机关经过三个月的侦查和锁定,顺利捣毁了该制毒工厂,缴获一大批尚未上市的麻黄碱和制毒原料。近日,经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某聪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吴某长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冯某明、罗某灿和谢某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均判处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苏某甲、苏某乙等8个人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5年10月初,苏某聪在福建云霄的制毒工厂被公安机关捣毁,逃亡到福建明溪。2016年1月初,苏某聪决定重操旧业。苏某聪在好友谢某的帮助下,把加工厂的地址选在了明溪县一废旧的养殖场,并安排罗某灿养殖鸡鸭当掩护兼“望风”。2016年3月初,他在好友冯某的带领下,分三次从张某处购进制毒化学原料。同时,经他人介绍,苏某聪又从长汀购得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制毒机器设备,并以“蚂蚁搬家”的形式一步步将这些物品挪入自己在明溪的制毒工厂。


    苏某聪还拉来吴某长担当工厂的技术指导人员,又以“月薪过万不是梦”等为诱惑,促使苏某甲、苏某乙、苏某丙等8个从贵州到永安闯荡的搬运工人到工厂担当制毒工人,从此走上了所谓快速“发财致富”的道路。


   就在苏某聪、吴某长等13个人浩浩荡荡开始生产“麻黄碱”的时候,明溪县公安局早就将该团伙纳入了专案侦查的范围。经过三个月的侦查和锁定,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收网方案。2016年3月29日,50多名民警分批次潜入制毒工场周边预伏和实施抓捕,成功突击了制毒现场,抓捕了苏某聪等13名嫌疑人,并在制毒工场内缴获33千克麻黄碱、4976千克麻黄碱的半成品和17余吨制做麻黄碱的原料以及大批制毒工艺设备。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聪、吴某长伙同他人在福建云霄生产出麻黄碱802.39千克,但属于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又伙同冯某明、罗某灿等11个人在福建明溪县生产出麻黄碱16.576千克,因该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后,刑法罪名已作出相应的修改,两罪属于同一刑法条款的选择性罪名,又苏某聪起组织、领导等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苏某聪、吴某长在犯罪行为中既有犯罪预备,又有犯罪既遂,既遂行为达到较重的量刑幅度,因此按照既遂的规定的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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