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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是天堂,处处是黄金!”沙县两男子抱着这样的幻想,竟徒步翻山偷越国(边)境到缅北务工。在“淘金”失败后加入诈骗集团,没想到却遭拘禁、殴打、电击……离职还付了15万元赎身费。8月15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的民警成功将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陆某及黄某抓获归案,让我们通过其中一人的自述,了解一下缅北诈骗窝点最真实的模样。
偷渡缅北欲实现“淘金梦” 2020年12月18日,陆某、黄某二人组团从沙县区辗转多种交通工具至西双版纳。而后,在事先联系好的“蛇头”带领下,从西双版纳勐海县边境小路步行翻山20多个小时,偷渡至缅甸小勐拉。 据陆某交代,偷渡后,他开始经营店铺,半年后因经营不善店铺倒闭了。无收入来源的他,在朋友介绍下进入缅甸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从事客服工作。 “去之前他讲得很好,说在公司有吃有喝,这些都不用你愁,只要老老实实做事情就好了,到时候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出去就出去。但实际情况是到那边的时候就直接被人拘禁了,手机、身份证所有东西都给你收了,活动范围也是在它那个公司的园区里面,出了园区你就走不了了。”
起初从事客服工作时,陆某还能为公司“捞金”,在从事两个月客服工作后,伴随着业绩下滑,陆某开始遭受越来越多的私刑。 “一开始如果你没达标是体罚,后面就变成殴打、电击,然后再关小黑屋关禁闭,动都动不了,反正整个人只能趴在床上。” 钱没挣到,还时刻担忧性命,此时的陆某回国心愿迫切。为顺利回国,陆某联系家人凑钱给自己“赎身”。 “支付了相当于15万人民币。一开始公司是讲20万的,我说让家里借一下,但是公司还是不肯放人。”
今年8月,在我国相关部门的努力下,陆某终于结束“噩梦”,顺利回国。
“我觉得不要听别人乱说哪里哪里赚钱,有些东西还要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懂。我想告诫大家不要去缅甸那种地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据了解,陆某与黄某等人于2020年12月份结伙从云南偷渡至缅甸,到缅甸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当客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二条,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目前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偷渡至缅甸非法务工,极易沦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或者诈骗黑灰链条的‘帮凶’,自己也易成为被绑架、拘禁、伤害、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同时提醒滞留在缅甸的非法务工人员应主动回国,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
来源:沙县区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