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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某超市门口,有人拿刀偷割猪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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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09:43: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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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贪图小便宜,孙某多次深夜佩戴口罩到超市门口偷盗无人看守的猪肉。近日,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3月,孙某深夜回家时发现某生鲜超市门口摆放着肉联厂刚送来的猪肉,且无人看守。为贪小便宜,孙某返回家中取来水果刀割走约2.5斤猪肉用于自己食用,为防止被发现还佩戴了口罩。

偷盗行为未被查处,使得孙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之后又分别以同样的方法偷走猪肉3斤和9斤,并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快递配送车上的两个快递偷走。经鉴定,被偷的猪肉、快递共计价值1776.8元。案发后,孙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孙某到案后,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孙某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孙某愿意认罪认罚,尤溪县检察院对孙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为了贪图点小便宜,就伸手去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对法律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只有通过踏踏实实地工作,获取劳动所得,才是正道。



来源:尤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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