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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1000多万,受害人达24人!永安这起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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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1:2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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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以“资金”过桥为由向他人高息融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嫌疑人魏某曾为他人提供过桥资金用以偿还银行贷款,并从中抽成获利。自2018年起,为偿还债务及支付高额利息,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资金“过桥”的事实,以为他人提供过桥资金用以偿还银行贷款可以盈利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高息募集资金,以每月6%90%不等的月息,向邓某彬等不特定对象24人吸收存款,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所借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旧债务。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魏某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忠厚老实,较为本分,同时还一直在银行信贷部上班。她利用前期正常运作的假象,不断累积受害人信任,从而隐蔽了其在后期非法占有全部集资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目的。在种种表象的蒙蔽之下,受害人形成错误认知,对魏某抱有极高的信任度,以致在案发时,绝大部分受害群体尚未发觉其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魏某集资时间跨度长达3年,期间反复向受害人借款、还款,不断资金运作,滚大集资雪球,最终毁灭性崩塌。案发时,其所得集资款已多数用于偿还债务,个人资产所剩无几,赃款难以追缴,受害人权益难以维护。截至2020年8月13日,经公安机关统计造成邓某等24人损失1194.6438万元。

提示

以“资金”过桥为由向他人高息融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广大市民需引起警惕以筹集“过桥”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为由的非法集资的行为。

金融常识要熟知,投资理念要正确。

法律意识勿淡薄,借贷广告不轻信。

合同条款看得清,相关证据要留明。

正规机构来办理,正规渠道防陷阱。

债务水平自身评,过度消费不可行。


来源:平安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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