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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4时三元区公安分局发现有一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表题帖文称“三明城关某地,恶霸老板叶某某,欺压百姓,勾结当地管辖片警某某,无恶不作,放火烧店、砸店,一个六十岁的阿姨为了生活讨口饭吃,他也要赶尽杀绝,畜生不如。”
什么情况 !!!!!!
此条微博在网上发布后,三元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该事件开展调查工作。
原来,4月9日白天,这位网民母亲的理发摊子悬挂的镜子因为违章占用公共场所挡着壁店铺业主的窗户,而被隔壁店铺业主砸坏,城关派出所接警赶往现场处理,民警了解情况后协同社区及相关部门为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其母亲表示不追究店铺业主的责任,然而这位网民气愤不过,不顾调解结果,于新浪微博发表上述不实帖文,造成不良影响。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专门成立维权小组,针对该名网友的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确系不属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该网民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位网民也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会立即将该条微博删除。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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