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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男子坐拥400多万房产,却欠着34万不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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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0-25 17:26: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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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2年9月,建宁法院依法对原告苏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李某某、吴某某与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偿还苏某某借款本金3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同年12月,苏某某向建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建宁法院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但李某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12月26日,苏某某申请法院查封李某某的房产。2013年2月,建宁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决定查封李某某所有的房产4间店面,并向建宁县房地产交易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过程中发现上述4间店面李某某于2012年11月23日抵押以423万元给其弟弟,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对比李某某的欠款和其在判决生效后将房产抵押给其弟弟的价值,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李某某将其所有的4间房产抵押给其弟弟,造成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李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苏某某达成还款协议。



法官提示:

尽早履行法律义务。恶意逃避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只能自己承担严重后果!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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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发表于 2018-10-25 17:46:08 | 只看该作者
KK网小程序
才34万就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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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0-25 17:44:37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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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10-25 17:46:40 | 只看该作者
趣三明、真有趣
一定是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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