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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就不会死!沙县一男子什么都没抢到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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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1:0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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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屡遭变故人生失意,便整天无所事事在家啃老,还动起了抢劫的歪心思,结果什么都没抢到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沙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

  连失爱人 一蹶不振

苏某是沙县人,30岁,原本和很多当地人一样外出做小吃,生活平静。可是接连两次变故让他从此一蹶不振。

10年前,苏某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小芳(化名),两人互生好感走在一起,共同经营一家小吃店。不久小芳怀孕了,正当他们沉浸在将为人父人母的喜悦中,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小芳和肚子里的孩子。

受到刺激的苏某无心经营小吃店,关门回家。

一年多后,苏某渐渐走出阴影,去上海打工,认识了第二个女友小娟(化名),眼看就到谈婚论嫁的阶段,小娟被检查出癌症,不久便去世了。

接连的打击让苏某几近崩溃,选择逃避躲在家里。期间家人试图让他重新振作,帮他找好小吃店,可苏某态度消极,根本无心打理,很快,小吃店关门倒闭。

自那以后,苏某常年在家里待着,无所事事,靠父母接济度日,生活拮据,还欠了不少债务。


  心生歹念 抢劫未遂

2016年8月20日傍晚6时许,苏某一个人在沙县龙湖公园闲逛,为债务发愁。

这时,迎面走来4个年轻人,有说有笑地上了一辆白色轿车。

电光石闪之间,苏某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

就在最后一个女孩上车时,苏某突然冲过去,拉开车门坐在她身边,掏出匕首搭在女孩的肩膀上。

匕首是苏某从网上买来的,没有开刃,一头可以点火,平时苏某当打火机使用。

因为事发突然,几个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也害怕苏某手中的匕首伤到女孩,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苏某说:“我只想要钱,不想伤害你们。”吩咐他们把车子开到僻静的地方。

车子启动了,车上的人渐渐冷静下来,想着怎么对付苏某。

坐在后排的男子小军(化名)突然用力掰苏某的手,试图让匕首离开女孩,没想到苏某力道惊人,不仅没掰开,反而情绪激动,匕首离女孩更近了。

大家担心触怒苏某,不敢再贸然行动。

此时,车内空气焦灼得令人窒息。

小军没有死心,偷偷取出手机准备报警,因为刚才的举动,苏某对他紧盯不放,手机刚掏出来就被苏某发现了。

“你干什么!”苏某和小军纠缠起来,试图去抢手机。

混乱中,小军跳车了,跳车过程中手脚擦伤,司机赶紧把车子停下来。

小军不顾伤痛,大声呼救,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苏某惊慌失措,顾不上女孩,开了车门撒腿就跑。

小军一边呼救一边紧追不舍,慌乱中,苏某跑到一条巷子里,被小军和好心的路人一起制服。随后,警察赶到,将苏某抓获归案。

      触犯刑法 后悔不已

到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抢劫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且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苏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扣押在案的折叠匕首一把,予以没收。


后记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和坎坷,学会调节心态,重新振作,才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人生失意不能成为伤害无辜人的理由。在此提醒,抢劫行为一旦实施,不管有没有抢到财物,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承受牢狱之灾,切莫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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