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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的通知
下达7000万元资金对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7个激励县给予奖补 建宁县获得1000万元奖补
通知指出 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要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符合衔接资金用途规定的短板弱项,其中用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各激励县要尽快完善激励资金实施方案,将激励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主体、实施期限等,建设项目必须于2024年11月底前完工验收。 具体分配如下 ↓↓↓ 另外,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资金的通知 下达9900万元用于支持 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惠及21个县(市、区) 建宁县、三元区、将乐县 各获补助500万元
通知指出 此次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行政村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具体分配如下↓↓↓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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