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47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明清流警方打掉一16人组成的涉诈洗钱团伙,破获系列涉诈案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7-19 09:28: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日前,

清流警方抓获以犯罪嫌疑人

刘某、阳某为首的16人涉诈洗钱团伙,

破获系列涉诈案件。


2021年底至2022年上半年,该团伙在明知他人从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利用银行卡、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帮助他人转移涉诈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清流县多名“90后”、“00后”人员的银行卡账户存在资金流动异常。清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精干警力进行深入调查。


据查,2021年底,刘某找到阳某、童某、余某等人,让他们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人员转移涉诈违法犯罪资金。几番操作后,阳某等人获得不菲报酬。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见有利可图,阳某等人开始四处招揽其他人成为“下线”以提供银行卡、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用于接收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上线”负责操作转账并从“下线”的获利中抽成。

几个月来,以犯罪嫌疑人刘某、阳某为首的涉诈洗钱团伙,已发展“下线”人员十余人,涉案银行卡近百张,帮助诈骗人员转移涉诈违法犯罪资金多达数百万元,该行为已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证据确凿,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抓捕,先后在三明市区、清流城区等地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对违法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全部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送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普法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清流县公安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请各位K友对号发贴,不要发布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谢谢合作!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200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