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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酒驾有奖!三明交警已发放1.5万余元!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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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2 09:39: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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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15日开展举报酒醉驾专项行动起全市收到酒醉驾举报线索共31起
经核实有效举报线索21起
已发放奖金1.5万余元!
让我们看看各地
查获举报有奖的情况





01
三元

2月25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民警接市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有群众举报一名男子酒后驾驶一辆闽GV****小型汽车沿江滨路由列东往城关方向行驶。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在江滨路城关大桥路段设立卡点,并于当晚21时19分许,成功将闽GV****小型汽车拦截。经对驾驶人石某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了解,当晚石某某跟亲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点酒,中途因为有事先行离席,又因为网约平台上未叫到代驾便铤而走险选择酒后开车,没想到竟被热心群众举报了。


目前,石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交警部门已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02

永安

 2月19日8时10分许,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群众举报陈某涉嫌酒后驾驶闽F9W**6号小车。8时20分许,陈某被出警民警查获。经核查,2月19日2时5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闽F9W**6小型汽车从永安某酒吧回到某小区家中。经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乙醇含量为110.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1日上午,交警部门向提供醉驾线索的群众发放奖励金500元。



03
宁化

3月5日19时58分许,市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于三分钟前酒后驾驶闽GAW**摩托车在宁化县中环中路上行驶。宁化交警迅速出警找到该车和驾驶人巫某某。经吹气检测,巫某某酒精吹气值达到24mg/100ml,且巫某某对其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已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元奖励。



04
清流


2月28日19时40分许,清流县公安局灵地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灵地镇群英街道路段有群众举报一辆无牌摩托车涉嫌酒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该路段查获涉嫌酒驾的嫌疑人黄某祥,经当场对黄某祥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8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违法人黄某祥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无牌二轮摩托车,并根据酒醉驾违法举报办法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


酒后驾驶危害大
人人都应该认识到酒醉驾的危害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立即制止拨打110举报,还有重奖!

来源:三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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