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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尊敬的广大患者和家属:为贯彻落实《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切实做好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永安市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8月3日起,进入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对 18 岁以上人群,增加新冠疫苗接种查验内容,对不能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包括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纸质预防接种凭证或接种禁忌证明)的,必须配合医院做好登记。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请及时到各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二、8月9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接种禁忌人群除外)原则上不得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 三、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南院区急诊科开具。
三明市第二医院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2021年8月4日
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开具流程 一、需暂缓接种或禁忌接种疫苗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专科病历、疾病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材料统一前往南院区急诊科,由医生开具新冠疫苗禁忌接种证明; 二、医生审核后填写《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并出具意见、签名、盖章,注明“推迟接种”或“不宜接种”; 三、证明书由暂缓接种或禁忌接种人员交给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盖章; 四、急诊科工作人员、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情况登记表;
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令时)
转载自:三明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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