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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了!三明一女子价值上万的金手镯竟是铜的?网友们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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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9:00: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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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一陈女士三年前用一条金项链(手链),还有一枚金戒指在一家新店换购一个价值一万多元的金手镯。直到本月16日才发现这金手镯可能是铜做的,她想找金店去交涉,但问题是现在找不到票据了,她该怎么办呢?
陈女士说,2018年10月,她用一条金手链和一枚金戒指到大田县城一家金店换了一个金手镯,当时的金店还找了她50元的差价,不过拿回金手镯后她戴了半天就收起来了。由于那时她在怀孕期间,后来又生孩子,这个金手镯就一直都没有戴。

今年8月16日,她到永春县的一家珠宝店想把这个手镯换成一个金坠子,结果人家这么告诉她:

陈女士说,回家后她想找出当时换金手镯的票据,找商家讨个说法,可是怎么找不到那张票据了。于是她想如果商家还有销售记录和底单也能证明她在那家金店换购了金手镯,那么商家还有销售记录和底单吗?

8月18日中午,记者和陈女士也到了大田县这家**黄金店,但对方也表示查不到相关记录。当天下午,陈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电话,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台受理后将此事转给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叶德棉表示他们可以立即介入。

随后,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来到大田**黄金店了解情况,金店老板陈女士看完消费者的外包装说这个外包装的确是在她们店里卖出去的。

火烧之后,黄金店老板表示这手镯不是她们店里买的,现在由于店里的消费记录早已经销毁,而消费者陈女士也无法提供相应的票据,金店方面也无法解决消费者陈女士的问题。

消费者陈女士又提出2014年她还办了会员卡,希望能查看会员卡上的消费记录。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他们没有金店也要像食品店一样必需有销售台账,但这家金店有会员卡记录却没有消费记录,而三个月就销毁票据,这样的做法不是很符合常理。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初步了解,无法通过店内的相关记录来证明消费者陈女士的手镯就是该在金店买的,所以陈女士的维权要求暂时得不到支持。消费者陈女士说,她将再回家查找,看能否找到当时的发票。

针对消费者陈女士的情况,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也将继续给予关注。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今日头条,最三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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