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9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化一女子网上传播谣言,拘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 11:4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4月24日,宁化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里散播污蔑宁化警方的言论,严重损害了宁化警方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经过细致调查,初步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4月27日上午8时许,警方在厦门某小区内抓获散播谣言者张某。经进一步调查,张某供述称,4月24日,自己在毫无查证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在群名为“宁化返回厦门群十”100余人的微信群里散播污蔑宁化公安的言论,并煽动网友转发。

事发缘由

2018年4月22日下午,一辆重型货车从宁化县正在建设的天骏小区江下方向驶出大门时碰倒右侧围墙,造成围墙外2名行人轻微伤,1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交通事故发生后,宁化警方及时开展调查,肇事司机当晚被宁化警方刑事拘留,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积极为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4月24日下午,死者亲属采取到天骏小区售楼部设灵堂、摆花圈等过激行为影响售楼部正常办公秩序。宁化警方接到报警后,及时组织警力到现场处置。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民警始终理性文明执法,维持治安秩序,积极规劝死者亲属通过合理合法的诉求方式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死者亲属主动抬离花圈

在民警的劝导和法律教育下,死者亲属主动将花圈等抬离,并相继离开现场,期间民警并未与群众产生冲突。但张某散播的言论却扭曲事实,无中生有,极大影响了宁化警方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教育,张某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并主动向宁化警方致歉。

目前,张某因散播辱警言论被宁化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络开放和自由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任何人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果对人民警察的执法存在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恶意辱警袭警,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三明警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1
  • 总帖子数6289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