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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系列盗墓题材的小说、影视剧因其惊险、刺激的故事情节,受到了“热捧”,但在现实生活中,盗掘古墓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沙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夏茂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抓获“摸金校尉”2名,追回古铜镜、瓷器、古砚台等疑似文物20余件。
5月7日下午14时许,夏茂镇村民反映,夏茂镇中堡村松地自然村内一个古墓被人盗挖。接警后,民警张福延立即出警至现场,发现一个被人为挖掘的洞穴,纵深达4米多,洞穴下是两个相连的“夫妻墓”。
民警立即通知分局刑侦大队到场,并对附近村民进行走访。民警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还在附近山上躲藏。当日下午16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交叉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瓷器6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对盗掘古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带领民警到被盗现场附近起获埋藏在山中的其余疑似文物10余件。
原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等人近日囊中羞涩,一心想赚大钱的他们想起网络小说、影视剧中的“摸金校尉”,偷到的古董动辄上千万,一番商议下便决定盗挖古墓以“一夜暴富”、“逆天改命”。
几人认为沙县为千年古邑,历史悠久,肯定有不少古墓,于是便驾车从顺昌老家出发,在沙县乡间流窜寻找作案目标。5月6日,几个人来到夏茂镇中堡村松地自然村一山头,有些堪舆(风水)知识的他们觉得山上风水极好,肯定有古代墓葬,于是用考古“洛阳铲”探得古墓具体位置后,并使用铁锹挖掘盗洞穴,随后进入墓中,共计盗窃古墓内的古铜镜、陶瓷陶碗、古砚台等文物二十余件,并将盗窃的物品藏匿在山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古墓葬及疑似文物已由文物部门开展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广大群众不要受到虚构文学、影视剧的影响和误导,参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文物保护、影响文化传承,更会受到法律严厉打击。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不法分子盗掘古墓的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来源:沙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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