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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田法院驻大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首起案件开庭,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理宣判全程“一站式”办理,用时不到8小时。
3月8日下午,家住大田县奇韬镇的郑某酒后驾驶无牌证三轮车从家中出发,准备到山上挖笋,行驶至该镇街道矿产品申报站路段时,被奇韬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鉴定,郑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4.01mg/100ml。
3月11日,大田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大田检察院审查起诉,大田检察院以郑某犯危险驾驶罪,于当日向大田法院提起公诉,大田法院于当天立案。因郑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3月11日16时许,大田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驻大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内开庭审理这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拘役一个月二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该案自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再到一审判决,用时8小时,是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工作以来首个案例。
自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以来,该院主动融入县“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大局,在县公安局成立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刑事速裁法庭,牵头制定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机制,规范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权利保障、办案程序等,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实行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强化公检法司联动协作“一站式”审案,并试点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24小时“一站式”办理,即在24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法律援助全过程,实现高效办案。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用时不到半个小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时间。
下一步,大田法院将继续与公检司等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跨部门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一站式”办理案件类型和范围,力争全县近70%轻罪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 来源:大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