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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化名)给我的工资待遇比国内工作高太多了,我就想着去赚点钱,所以我就偷渡到缅甸去‘老黄’经营的洗浴店上班了。”
时至今日,仍有人相信 “去缅甸打工,轻轻松松月收入过万” 不惜以身试法偷越国境前往“淘金” 结果不但没发财 还差点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于是又想尽办法回国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谢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受“老黄”安排多次偷越国境到缅甸“老黄”经营的洗浴中心打工。 01 2019年5月19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乘飞机到昆明市,后搭乘汽车到南伞口岸附近沿小路偷越国境线至缅甸境内。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沿南伞口岸附近小路从缅甸偷渡回国。
02 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从福州长乐机场乘飞机到昆明市,后搭乘汽车到南伞口岸附近沿小路偷越国境线至缅甸境内。2019年9月13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从缅甸偷渡至我国西双版纳境内。
03 2019年12月7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乘飞机到重庆市,次日再从重庆江北机场乘坐飞机到澜沧景迈机场,后搭摩托车、皮艇等交通工具沿河偷越国境线至缅甸。2020年3月14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乘皮艇从缅甸偷渡回国。
04 2020年4月10日,被告人谢某在“老黄”的安排下,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乘飞机到昆明市,后到南伞口岸附近沿小路偷越国境线至缅甸境内。受缅甸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和境外生活压力所迫,谢某想回国却被“老黄”告知需缴纳之前的出境费以及“保护费”,缴纳之后,因云南边境疫情防控措施升级,无法偷渡回国。2020年6月8日,被告人谢某在南伞口岸入境,因逃避边防检查非法出境入境被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日。
2021年3月12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被告人谢某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多次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 案件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偷越国境往返中缅两国,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谢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沙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