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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失信人花20万买下拍卖的房产后被发现,法院说先还款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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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0 09:47: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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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成功拍出永安市新华山路某处房产时,发现买受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在督促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帮助其完成产权登记。
7月13日,永安法院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永安市新华山路某房产,林某燕以206493.33元最高价竞得。林某燕缴纳完拍卖尾款后,要求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以便其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但此时执行法官却发现了林某燕的身份有些问题。根据林某燕提供的个人信息,执行法官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结果发现林某燕涉及一起大田县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因林某燕未履行2万余元的到期债务,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林某燕,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其履行完大田法院的案件后,凭该院开具的《结案证明》才可办理该套房产的相关产权手续,同时,永安法院执行法官将这一线索反馈给大田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统筹处理。
8月4日,林某燕主动到大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将该院开具的《结案证明》交给永安法院执行法官,凭借该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到房管部门成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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