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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永安市某物流公司经理,长汀籍的游某因伪造、使用假的行驶证被永安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网络配图
7月10日,永安市某物流公司经理,长汀籍的游某因伪造、使用假的行驶证被永安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6月24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协警赵星在处理闽G6715X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出具的行驶证与正常行驶证略有差异,存在外观偏暗,字体忽高忽低,没打在一条线上,以及字体间距偏大等问题,赵星立即向分管民警封明健汇报后,将该行驶证拿去大队车管所核实,经车管民警牛莹、黄晓芬核查后,查明该车没记载补办日期,该行驶证系假证。
6月26日,永安交警大队案件组翁鸣鹏传唤车主游某到大队询问,游某交待:“2018年闽G6715X货车驾驶员李某不知把行驶证放哪里一直没找到,于是我叫一个姓汪代办员帮我办一本,因为他曾帮我办过一些车辆相关手续,也就信任了他,结果这次帮我办了一本假证,现在我挂电话给他不接,人也离开永安……我认罚!”
1978年出生的赵星2016年10月来永安交警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工作,她工作认真,服务态度好,尤其注意观察来处理违法的相关证件,如发现可疑就悄悄与正规证件对比或向民警请教,让民警上网释疑,二年来赵星不断识别真假加以总结练就出火眼金睛的本领,仅今年上半年,她就现假证三本,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深受同行的点赞。
来源:永安之窗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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