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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人注意!新增交通信号灯启用、市区内交通严管……司机们在这些地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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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1: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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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即将开启

三明人出行注意了



近期,三明多地发布了一批城市交通管理、公交车线路等信息,涉及尤溪、沙县、宁化等地。其中:
6月1日起,沙县城区主要道路实行交通严管。
6月1日起,宁化城区江滨北路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
尤溪城区新增一处交通信号灯,7月1日起配套违法抓拍系统同时启用。
……


宁化城区江滨北路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

宁化县政府5月24日发布《关于对城区江滨北路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城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城区江滨北路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及限行时间、车型范围

(一)禁行路段

江滨北路(翠江明珠龙门桥路口至客家国际大酒店后门路段)。

(二)禁行时间

每日 6:00 至 24:00 。

(三)禁行车型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

二、以上禁行车辆因特殊情况需通行的,需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路段通行。

三、公安、消防、电力、医疗、环卫等特种车辆因警情、抢险、救援、作业等工作需要,不受上述管理规定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 2017 年 6月 1 日起施行,具体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尤溪城区新增一处交通信号灯

尤溪县公安局5月27日发布《关于启用城西大道五联车队路段交通信号灯及其配套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规范城西大道五联车队路段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由县政府批准建设的该路段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已完成施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运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17年7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该路段交通信号灯及其配套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抓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沙县城区内主要道路实行交通严管

沙县公安局5月3日发布《关于对沙县城区主要道路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沙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1日零时起,对沙县城区的主要道路实行交通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范围:

府前路(春晖路口至老火车站路口);李纲路(建行路口至凤岗街道路口);新城路(法院路口至莲花园路口);建国路(建行路口至金山角路口);三官堂路(西桥环岛至莲花园路口);师古巷、盐仓巷、广场东路、广场西路。

二、机动车在上述路段应当严格按照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和停放。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人,将采取监控抓拍的方式,并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指示的)规定,给予罚款15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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