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虽然拿回的钱来不多,我们已经很感激了!这几年你们东奔西走坚持不懈付出了很多努力,辛苦了!”前来领取退赔款的黄大妈难掩内心的激动,纷纷对法官表示感谢。
9月22日,三元法院组织召开非法集资退赔款发放会,142名被害老年人或家属领取了非法集资退赔款34万余元。
2014年12月,李某注册成立黑龙江某经贸公司三明分公司。2016年5月,李某在三明市原梅列区开设某米业实体店,向顾客展示出售大米。同年5月至8月,李某伙同杨某通过派发宣传单、举办活动、发送礼品、组织免费考察等方式,虚构该公司经营的农产品覆盖全国60%大中城市市场、企业规模大效益优,因扩大经营、需要大量资金等事实,专门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先后以某经贸公司名义与142名被害老年人签订借款合同,承诺按月利率1.5%至2%不等支付利息的方式骗取钱款。
2016年8月,杨某以对外拓展业务为由离开三明,由李某继续留在三明骗取钱款。众被害老年人基于对李某实体店经营的信任及领取数月利息的诱惑,主动介绍身边的朋友借款给李某。2016年11月,老人们发现没有收到10月利息,想到店铺了解情况,才发现该经贸公司已人去楼空。到了12月,李某、杨某的手机关机,二人彻底失联。众人才惊呼上当受骗,第一时间报警维权。
2017年4月28日,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将李某抓获归案;同年5月,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将杨某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利用从三明各被害人处骗取的钱款先后为自己购买了长安牌小汽车,为杨某添置了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的两处房产,其余钱款被二人挥霍一空。
2018年7月,李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杨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李某、杨某退赔集资诈骗款4089885元发还各被害人。
2019年2月,案件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查询后发现,除了李某用诈骗款购买的长安牌小汽车和为杨某购置的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的两处房产外,二人名下均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拍卖李某名下长安牌小汽车到位款仅3万余元,法官决定待杨某名下的房产拍卖后再一并向老人们发放退赔款。
怎料在执行杨某名下两处房产时,适逢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执行干警无法前往黑龙江现场调查了解房产情况。
2020年11月份待疫情缓解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黑龙江张贴腾房公告、了解房产情况。经了解,其中一套房产虽然空置,但堆放了大量案外人财产;另一套房产居住着李某的家属,其家属得知法院要查封拍卖该房产时情绪非常激动,以种种理由对抗、阻挠法院执行工作。为此,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疏导家属情绪,向其释法析理,另一方面赶往监狱,向李某核实房产情况,并要求李某向其家属及案外人做工作帮助腾空房产。
花费了近4个月时间,两处房产已腾空,在需要启动现场评估时,黑龙江再次暴发疫情,无法实地评估房产,案件再次按下了暂停键。因案件执行时间较长,被害老年人因不了解执行过程多次聚众到法院缠闹,认为法院消极不作为,法官只能耐心地一遍又遍解释,安抚被害老年人情绪。2021年,两处房产终于拍卖成交,扣除抵押金额、相关费用后,合计可退金额341279.52元。
如何发放案款?这又是一个难题。因涉案的被害人均为年迈老人,有的老人已陆续过世或远在外省,款项领取涉及继承及委托问题。考虑到种种特殊情况,针对分配方案的确认问题,执行法官事先选取相对年轻的受害人,告知其书面分配问题,让受害人口口相传,提前办理好领款委托或继承等相关手续。
2022年9月22日上午,三元法院组织被害老年人或家属到院,在一一核实老人信息后,将341279.52元退赔款按分配方案逐一发放。
“老人家,攒下这些养老钱不容易,以后要擦亮眼睛,守好‘钱袋子’。那些打着‘小钱换大钱’‘高息零风险’旗号的都是诈骗套路,可千万别再上当受骗啦!”在发放案款的过程中,法官还向在场的老年人展开了一次防范养老诈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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