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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又有人酒驾被举报!喝酒了,更不要与人吵架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K宝    时间: 2022-6-7 08:59
标题: 三明又有人酒驾被举报!喝酒了,更不要与人吵架
            

喝酒开车与人争执被举报,驾驶员:我只是在服务区内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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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00时36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110转警:群众举报在沙厦高速B区秀村服务区内,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1时20分许,民警到现场对驾驶员钱某进行呼气式乙醇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钱某送往医院提取血样并送检。经血检,钱某体内乙醇含量为79.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举报事因

经了解,5月25日晚上,钱某与同事在服务区内聚餐,喝了不少高度啤酒,聚会一直持续到26日凌晨,散场时,因担心自己停在服务区停车位上的车辆会被其他车辆刮擦,就酒后驾驶车辆准备将车子挪到服务区后方的维修站,在挪车过程中与停在通道的货车驾驶员起争执,因身上有酒味,被货车驾驶员举报。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属于公共通行空间,酒后挪车的行为也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只要人坐在驾驶位置上,并且启动了车辆,在道路上有了行驶行为,就符合酒驾的相关构成要件,构成酒驾的行为。所以,不论何时何地,酒后驾车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

【举报酒驾方式、奖励标准】
举报方式
拨打1100598-8368899

奖励标准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
对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查证属实的
每宗奖励1000元现金
对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查证属实的
每宗奖励2000元现金


来源  三明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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