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下午,将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盛金园地下车库栏杆被损毁。城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被损毁财物的人员已离开现场。
民警立即到盛金园小区物业处调取现场的监控视频,通过观看监控进行查证,发现有20余名群众聚集在盛金园地下车库门口,其中多人参与损毁栏杆。
随后民警经过多方走访,最终锁定8名涉嫌违法行为人,均为该小区业主。8人陆续到案接受调查,均对其损毁栏杆的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4月29日至30日,该小区某业主在微信群内连续发布鼓动业主损毁盛金园地下车库栏杆的言论,并以私信业主的方式鼓动其他业主。
5月1日15时许,该业主发现开发商在地下车库入口处修缮栏杆,于是立即在微信群中鼓动小区业主到场。随后,二十余名其他业主陆续到达现场,在该业主的鼓动下,多名业主将地下车库栏杆及设备进行破坏,造成栏杆及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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