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晚上,“打人了!打人了!”救命声响荡在街道上空。张某听到后,发现是隔壁邻居林某父亲躺在地上,身上流着血。林某父亲被送进医院后,一度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一直到次日凌晨才被抢救成功,转送到ICU病房。
经审查,林某当天酒后回到家中,要求八十多岁的父亲一同去派出所帮忙解决他与女友的感情问题,被父亲拒绝。一气之下,林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逼父亲去。走到路上,林某与父亲因为钥匙问题发生争吵,林某将父亲推倒在地,用菜刀背部击打父亲的后背、胸部和腹部等,期间还对父亲的头部、胸部、腹部等处进行拳打脚踢。林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经鉴定,林某父亲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二处,轻伤二级五处。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询问了林某父亲,他不愿意原谅林某,颤抖地说到,一定要严惩这个不孝子!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林某因年幼时父母离异,而后父亲再婚,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因此对父亲和继母心怀怨恨,并将自己如今的不如意全部怪到父亲的头上。为了挽救林某及其家庭,化解林某父子之间矛盾,检察官多次向林某释法说理,讲解孝道,劝解他接受父母离异并不等于抛弃他的事实,帮助他回忆曾被忽略的父亲对他点点滴滴的关爱,慢慢打开他的心结,促使他悔罪认错,表示会努力改正自己,用实际行动换取父亲的谅解。同时,检察官积极联系林某的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告知林某已经认识自己的错误,从家庭和睦出发,请求他们帮助劝解林某父亲,共同化解父子矛盾。此外,检察官还多次和林某父亲谈心,向他阐述林某悔罪认错态度,也指出林某父亲在林某孩提时忽略了对其的关心和教育,才会导致两人矛盾日益加深,并送上林某亲笔书写的悔过书。经过多方努力,林某父亲终于化解了心头郁积,拖着病弱的身体来到该院,表示自己身体已经无恙了,希望能够对林某从轻处罚,他的年龄也大了,害怕自己临死前见不到林某。
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林某以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林某持凶器伤害他人应酌情从重处罚;故意伤害六十周岁以上老人,应酌情从重处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最终,法院审理后,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尤溪县检察院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在办案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持续守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父母之爱,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有时候只是因为表达爱的方式不同,才导致了各种问题。作为父母,我们需要时时提醒自己,正确的表达爱,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作为子女,我们应尊重父母,感恩父母,以实际行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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