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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田县这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小K 时间: 2022-1-14 09:28
标题: 大田县这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后洞坑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大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后洞坑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石牌镇小湖村
二、用地面积:4.0285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小湖村林地、东至:小湖村林地、南至:国道356线、西至:小湖村林地。
四、公示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1号三楼)
联系人:小廖
联系电话:0598-7305568
附件:《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后洞坑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一、 编制依据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 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 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 基本情况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后洞坑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涉及大田县石
牌镇小湖村,共 1 个镇 1 个村,不涉及省级/国家级开发区。成片开发范围北至:小湖村林地、东至:小湖村林地、南至:国道 356 线、西至:小湖村林地。
根据勘测定界成果,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4.0285 公顷,其中:农用地 3.3701 公顷(其中耕地 1.0288 公顷);建设用地 0.2935公顷,未利用地 0.3649 公顷。
三、必要性
该片区开发有利于落实县域深化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围绕兴泉铁路建设,以小湖货运站为枢纽,完善公路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仓储物流配送服务业,服务镇区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全面进步;同时该片区的建设及投产后的招工为本地区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增加群众收入。
四、公益性用地情况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防护绿地,合计1.8061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4.83%,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五、效益评估该片区开发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具有良好的社
会、经济、生态效益,能够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供就业和增加收入,带动相关社会服务行业发展,提升片区生态环境品质。
六、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该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各类保护区,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结论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大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大田县城镇开发边界最新成果确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相关要求,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大田政府网
作者: 九田 时间: 2022-1-14 09:36
已阅
作者: 辉歌 时间: 2022-1-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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