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70多岁的老人冒雨到三元法院,向法院干警送上题有“履行为民服务精神、尊老敬老优秀楷模”的牌匾,对法院倾情服务表示感谢。
30年前,金某(化名)向老人陈某(化名)借款4万余元,后因某些原因双方失联,直至2008年才重新取得联系。在陈某的要求下,金某向其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了利息。此后十余年,金某陆续偿还部分款项,但仍有2万元借款未归还。近年来,陈某数次向金某催款均未果,为此还曾向派出所、街道求助,双方数次达成调解协议,但金某仍未还款。
今年10月底,陈某到三元法院立案庭咨询强制执行的事宜。鉴于陈某年龄较大,立案庭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干警黄真为其提供一对一服务。得知陈某与金某此前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已不具备申请司法确认的条件,且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强制力,黄真告知陈某可以通过到法院提起诉讼保障权利。在陈某表示要立案后,黄真耐心指导其书写起诉状、补充证据材料,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后,该案交由法官助理潘阿鸿进行调解。潘阿鸿在第一时间找到金某,确认借款真实性及所欠借款金额后,表示陈某对金某的帮助及多年以来未收取利息的行为实属不易,并为金某分析了不偿还借款将面临的法律责任。金某对此感到羞愧,但因自己目前无力全额偿还借款,愿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分期还款。最终,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组织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11月1日,金某已将第一笔款项偿还给陈某。
短短几天,陈某见到金某从态度上有了巨大的改变,且积极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义务,对此结果非常满意。为了表示对法院干警的感谢,陈某萌发向三元法院干警赠送牌匾的想法。
离开法院前,陈某从包里掏出几包话梅,想要给几位干警尝一尝,干警们笑着婉拒,并叮嘱陈某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近年来,三元法院与部分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像陈某与金某在街道办事处达成调解后,双方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保证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则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给调解协议上一层“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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