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安溪县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初步流调,其为12月3日境外入境人员。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吴某强“点对点”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并严格按有关规程对相关场所采取封闭管理及环境消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核酸检测及隔离管控。目前,已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吴某强在安溪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日(由境外入境)
14:00 从广西南宁乘坐大巴(桂AB6207)往安溪。
12月4日
10:59 抵安溪,在茶都大茶壶靠马路旁下车,由家人接回家中;
11:45-11:58 到安溪县医院核酸采样;
12:03 到文兴路181号(店名:炖罐·封肉)吃午餐;
12:17-12:24 到文兴路228号(D7青少年鞋业)购买鞋子;
12:37-12:49 到安溪县移动公司营业厅(特产城)办理业务;
12:49 到砖文安塔路何丽水中医内科诊所购药;
12:51 到砖文安塔路147号益慧多超市购物;
12:52 返回住处,未再外出;
23:30 到安溪县医院核酸复核,并进行隔离观察。
提醒广大市民如在此期间与上述病例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或县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安溪县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为严防疫情输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明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健康提醒:
一、请12月3-4日乘坐、接触过车辆桂AB6207的人员,以及接触该车辆所运送货物的相关人员,12月4日(含)以来有泉州市安溪县旅居史入(返)明人员请第一时间到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14天内途经涉疫省份地市的入(返)明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检测。
三、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明,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在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明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当地社区(村居)报备,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市民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五、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选择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六、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三明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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