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三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某银行三明市分行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贷款支付审核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房地产项目。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某银行三明市分行处罚款100万元。对徐*强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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