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海峡都市报记者获悉,因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ST永林被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具体消息*ST永林近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对*ST永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永安林业董事、福建森源董事长、福建森源原股东苏加旭,永安林业总经理、福建森源总经理陈松柏,永安林业财务总监、福建森源财务总监陈振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永安林业董事长吴景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年,永安林业全资子公司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对4个项目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导致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净利润788.01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达6.10%。同时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减2017年净利润486.49万元,占当年净利比例达6.83%。
2017年度,*ST永林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永安森源对7个项目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4306.89万元。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1月,1996年12月6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全国首家以森林资源为主要经营对象的上市公司。公司现有总资产15亿元,森林经营面积182万亩,员工1200多人。主要产品有木材、低/中/高密度纤维板、强化/木地板、甲醛、胶粘剂等。拥有"永林蓝豹"、"永林"、"企鹅"、"蓝豹"等注册商标,"永林蓝豹"获中国驰名商标,"永林牌"、"企鹅牌"、"永林蓝豹"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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