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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县区人民法院宣判11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K宝    时间: 2021-8-5 10:29
标题: 沙县区人民法院宣判11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8月3日
沙县区人民法院
举行危险驾驶罪集中宣判会
对11个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
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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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依次指诉了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11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疑义,当庭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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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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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集中审理了11个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宣判,对他们处以一个月到五个月十五天不等的刑罚。我们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其中八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执行,仅有三人因为情节相对较轻,符合缓刑条件,对其执行缓刑。
      自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被列入危险驾驶罪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醉酒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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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近三年来,沙县区平均年查处酒后驾驶行为仍有300多起,区人民法院平均每年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在100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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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爱林:
   “司法机关对酒驾一直是保持这种高压态势,今天的宣判就足以展示我们对酒驾的零容忍。但是,任何犯罪的减少、防范,仅仅依靠刑事的打击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的是公民和社会的多方协作,这样才能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来源:沙县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 wx_o964z2    时间: 2021-8-5 14:35
应该严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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