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最新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最高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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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
最高月缴存额为5430元
(22626元×12%+22626元×12%)
最低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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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
最低月缴存额为226元
(2263元×5%+2263元×5%)
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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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明住房〔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闽建金 管〔2007〕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闽建金〔2018〕3号)和三明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数据,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一)月缴存工资基数标准。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定〔1990〕1号)和《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劳动统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统字〔1994〕37号)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应按规定统计职工工资总额,认真计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经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同时各单位应将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限高保低标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20年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42元的3倍(22626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20年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42元的0.3倍(2263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缴存比例标准。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上限为各12% ,最低缴存比例下限为各5%。
(二)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单位可于月缴存工资基数年度核定时,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调整。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向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下限)或者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期限为一年,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
(一)最高月缴存额。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5430元(22626元×12%+22626元×12%)。
(二)最低月缴存额。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226元(2263元×5%+2263元×5%)。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口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口径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职工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额×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月缴存额及单位月缴存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五、缴存工资基数审批核定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核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驻明单位、国有企业应实现全员覆盖,为本单位职工(含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明住金〔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明住房〔2021〕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核定方式与流程
2021年度缴存基数核定可采用网上申报和网点申报两种方式。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奔波与排队等候,推荐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流程
1.单位授权的经办人可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选择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业务办理,登录后按操作手册办理。
2.机关事业单位另须填制《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单位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二)网点申报流程
携带填制完整的《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表》(仅机关事业单位填制)、《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表》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申报。
经网点申报的《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表》由承办银行统一收妥后转交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存档。
二、缴存基数核定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申报核定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缴存基数申报核定。
三、其他事项
缴存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表》《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表》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可登录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基数核定专栏”下载。
申报核定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地管理部联系或拨打我中心12329服务热线。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
来源: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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