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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宁男子“银行离柜概不负责”事件,后续来了!法院居然这样判!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K宝    时间: 2021-5-17 11:11
标题: 建宁男子“银行离柜概不负责”事件,后续来了!法院居然这样判!
银行柜员多给了1万,建宁法院判令取款人返还


福建建宁一男子在银行取钱时,银行职员不小心多给了1万元。


事后,职员向男子索要,他却表示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他不应归还这1万元。


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何某诉至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多收取该1万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其作为得利人,获得该利益致建宁县某银行受到损失,此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何某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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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许多网友表示,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男子告上法庭
可银行标注的几个“离柜概不负责”大字有何意义?
难道只有银行有此不负责的权利吗?
因此,有网友表示,自己曾在银行取现金,因着急,未再自己清点便离开了柜台,结果发现少了,银行便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工作人员清点过失造成的后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骆驼峰    时间: 2021-5-17 11:12
所以说,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作者: KK8090缘计划    时间: 2021-5-17 11:13
如果是银行的损失,银行奉陪到底也要维护银行自身的权益。如果是银行的责任,银行都拿离柜概不负责搪塞,难道这就不是不当得利吗?
作者: 富贵竹    时间: 2021-5-17 15:47
双标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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