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kk社区

标题: 为跳广场舞,大妈居民区纵火,还嚣张大喊……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K宝    时间: 2021-2-2 12:25
标题: 为跳广场舞,大妈居民区纵火,还嚣张大喊……
近年来
广场舞场地之争
大妈们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你永远都不知道
大妈为了跳广场舞
能做出什么事
日前,安徽淮北某派出所接到报案
称某小区的遮雨棚被纵火烧毁
周边有车辆、饮水机等等
极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经查,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包某
据包某交代
遮雨棚占用了跳广场舞的空间
于是,她在凌晨时分
打火机引燃了遮雨棚
(, 下载次数: 2)
幸亏周边居民发现早
及时将火扑灭
未造成严重后果
(, 下载次数: 3)
面对民警的审问,
包某起初还拒不承认:
“你看见我脸,还是我身体了?”
(, 下载次数: 1)
目前,包某因涉嫌纵火
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下载次数: 0)
要知道,这里可是居民区,
周围还有那么多车辆,
若没及时发现火情,
后果不堪设想!
(, 下载次数: 1)
邻里难免有纠纷
放火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放火泄愤,于情不合
于法理更难容
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罚: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蓝朋友提醒:
放火,害人害己!
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脑热,
而去做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ND-
来   源:中国消防

作者: 蓝朋友    时间: 2021-2-2 12:54
大妈疯了




欢迎光临 三明kk社区 (https://bbs.0598k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