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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采光井堆满了厨余垃圾!三明这个小区低层居民苦不堪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编@小K    时间: 2020-12-30 13:05
标题: 采光井堆满了厨余垃圾!三明这个小区低层居民苦不堪言

日前,有市民在e三明上反映: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楼栋的采光井每天有许多厨余垃圾,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垃圾发霉散发的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绿景花园14幢是市区廉租房,抛扔垃圾的行为让低层的居民苦不堪言。

居委会在入户门边贴上了温馨提示

采光井堆满了 厨余垃圾

12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三元区城关街道芙蓉社区绿景花园小区。事发楼栋绿景花园14幢共有7层,第一层是架空层,剩下的楼层是住宅层。住宅层每层共有12套住房,分为三个单元,单元楼之间都设有采光井。

14幢的出租户主要是市区的低收入者和残疾人。5层的方奶奶指着厨房窗外采光井梁体上的厨余垃圾生气地说:“实在太缺德了,做饭的时候直接把厨余垃圾往窗外扔,这些垃圾有的掉落在采光井底,有的就落在采光井中间的梁体上。因为做饭时厨房窗户不能关闭,我只能憋着气用嘴呼吸,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方奶奶的邻居夏老伯家同样深受其害。他家的一间卧室窗户正对着采光井,因为受不了臭味,从来不开卧室的窗户。“垃圾发霉变臭特别容易招来蚊虫。有时候想让卧室通风透气,我就试着开条缝,结果蚊子就飞了进来。关上窗户后还是无法完全阻挡外面的臭味,一家人生活得很不愉快,我女儿因此也很少住在家里。”

楼下租户将采光井扔垃圾的事情向芙蓉社区居委会反映后,工作人员每个月聘请专业的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但仍然招架不住楼上如此“勤快”地抛扔,14幢的采光井基本沦为楼上个别出租户专用的垃圾桶。许多低层出租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的心声。

采光井中部梁体上挂着厨余垃圾

有关部门

治理过程困难重重

三元区城关街道芙蓉社区作为属地环境卫生的管理单位,对于绿景花园14幢抛扔垃圾的乱象,一直都在进行治理。

居委会主任张秀美表示,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了这个楼栋的租户,通过口头劝说、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告知租户抛扔垃圾的危害性,并在这个楼栋每个单元的入户大门边显眼位置张贴“禁止抛扔垃圾”的告知单。走访时,一些租户不在家,工作人员还一一打电话提醒他们不要乱扔垃圾。尽管有宣传劝导,但效果还是不理想,没多久居委会又接到了楼栋楼下住户的投诉电话,楼上一些住户还是故伎重演。

为何困难重重?张秀美解释道,绿景花园14幢属于廉租房,房屋产权归属市资产运营中心,而廉租房租户的户口又不在芙蓉社区,这导致了芙蓉社区无法通过民政相关工作对租户产生实际有效的制约效果。虽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快速找到抛扔垃圾的人,但芙蓉社区自筹经费有限,没有充足资金购买视频监控系统在这个楼栋安装。有些楼下租户建议社区对抛扔垃圾的人进行罚款,而社区工作人员没有相应的执法权。

张秀美表示,芙蓉社区将加大对绿景花园14幢租户宣传禁止抛扔垃圾的力度,每个月多组织几次专业的保洁人员对采光井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加强与市区廉租房管理部门沟通,合力解决抛扔垃圾的乱象。

对于绿景花园14幢采光井的问题,市房屋交易中心公房管理科负责人表示,中心代管的廉租房共有215套,普遍存在抛扔垃圾的现象。廉租房租户普遍收入较低,物业管理企业考虑到从这些租户收取物业费较为困难,基本没有入驻管理的意愿。目前大多数廉租房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都是由属地社区居委会代为管理。在治理廉租房租户抛扔垃圾的工作上,廉租房属地社区居委会都有着跟芙蓉社区一样的烦恼:社区苦口婆心宣传劝说,租户照样抛扔垃圾!

作为廉租房的代管单位,市房屋交易中心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市房屋交易中心公房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和租户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要求,租户必须遵守楼栋业主文明公约。我们将在入户开展廉租房租户身份信息核查工作时,再次要求租户遵守文明公约,不得从事抛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同时,也以代管单位的名义在廉租房的显眼位置张贴禁止抛扔垃圾的通知书。

采取上述措施后,万一住户不听劝,如何惩治?市房屋交易中心公房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廉租房产权归属市资产运营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租户租赁资格的审批,而市房屋交易中心则主要负责收取租金和房屋设施维修。如果廉租房的租户仍然往窗外抛扔垃圾,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目前情况决定了他们没有权限以抛扔垃圾为由,对租户采取取消租赁资格等有实际制约效果的惩处。

方奶奶家厨房窗户正对着采光井

专家建议

完善预防和调处乱扔垃圾的工作机制

有关部门在治理廉租房租户抛扔垃圾的工作上困难重重。为此,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李应春认为,抛扔垃圾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因为廉租房租户和廉租房管理的特殊性,导致对抛扔垃圾的治理更加困难。

李应春建议,廉租房属地社区居委会要加强源头教育,促使廉租房租户充分认识高空抛物、乱扔垃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有效预防和惩治乱扔垃圾、高空抛物行为。各级党政部门要积极推动预防和惩治乱扔垃圾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要注重多元化解,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预防和调处乱扔垃圾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促使廉租房租户不敢、不想、不会做出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的行为。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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