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三明高速交警严查严打严处交通违法行为,短短四天就查处了6起酒醉(驾)驶、3起超员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酒驾案例1
2020年10月1日晚,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宁化收费站出入口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54分许,民警依法对浙B1****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何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酒驾案例2
2020年10月1日22时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小陶收费站出入口路段开展酒驾行动时,发现湘N*****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龙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酒驾案例3
2020年10月2日23时11分,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清流收费站出入口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现场对闽GW****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周某某进行排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2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清流县总医院抽血,经检测,结果为血液乙醇含量166.88mg/100mL。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驾驶员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因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案例4
2020年10月3日0时,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永安北收费站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现场对闽G***33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吕某某进行排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吕某某带至医院抽血,经检测结果为91.45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案例5
2020年10月3日21时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宁化收费站出入口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现场对闽DW****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黎某进行排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后续的调查中,民警发现黎某曾于2018年4月2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本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案例6
2020年10月4日16时37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三明北收费站出入口路段开展酒驾行动时,发现闽GW****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自述,其因昨晚和朋友吃完饭后去酒吧娱乐至凌晨2时,期间饮用了啤酒与洋酒,一觉睡到下午,以为酒精已经消化了,遂开车欲前往莆田参加聚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三明高速交警提醒:酒驾猛于虎,为了您的家人和朋友,切莫酒后驾驶。
超员案例1
10月4日16时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三明北收费站对闽GV*** 6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2名大人,4名小孩),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并要求转运超员人员。
超员案例2
10月4日16时10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洋中出入口对闽G***67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4名大人,3名小孩),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并要求转运超员人员。
三明高速交警提醒:私家车的载人数要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所以,私家车多坐一个小孩也属超员行为,大人抱着也一样哦!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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