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昨日发布《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告》,据通告:
★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从4月13日起恢复办理,具体安排时间可到各县(市)公安交警车驾管窗口受理咨询。
★驾驶人考试4月16日起开始复考,支队沙县考场、大田永兴达考场实行周末无休连考制度,每日分时段预约。
★所有车型初次申领、增驾全科目考试(含科一、科二、科三),满分学习考试及其他需要参加考试的驾管业务。
★前期参加考试学员暂限三明市户籍,非三明籍学员暂时不得申请预约考试业务。
(资料图)
全文如下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复产复工的需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逐步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满分学习考试业务。
一、恢复考试时间及业务类型
1.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从4月13日起恢复办理,具体安排时间可到各县(市)公安交警车驾管窗口受理咨询,亦可拨打各地业务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2.驾驶人考试4月16日起开始复考,支队沙县考场、大田永兴达考场实行周末无休连考制度,每日分时段预约(详见附件2)。
3.所有车型初次申领、增驾全科目考试(含科一、科二、科三),满分学习考试及其他需要参加考试的驾管业务。
4.前期参加考试学员暂限三明市户籍,非三明籍学员暂时不得申请预约考试业务。
二、参加考试要求
1.近14日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暂时不得申请预约考试。
2.近14日内有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居住、旅游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的考生暂时不得申请预约考试。
3.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驾培公司必须加强对本公司预约考试的学员进行条件审核,严格排查本公司所有预约考试学员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采集查验每位参加考试学员“八闽健康码”,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一律不得申请预约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各科目考场疫情防控措施。
5.参加考试考生必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体测登记并自带口罩,需饮水者可自备饮水用具。
违反上述考试管理规定及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考生,取消当天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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