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精神,近期,我市将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为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暂停受理3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增减变动、基数变更等申报业务。我市具体办法出台后,医保部门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E点通等渠道通知参保单位申报办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