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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震惊!三明一执勤民警竟被撞…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9-5-15 16:49
标题: 震惊!三明一执勤民警竟被撞…
这名男子胆真大!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不服从公安执勤民警检查,
两次闯卡,
还将执勤民警撞倒在地。
日前,该男子涉嫌妨害公务罪
已被建宁警方刑事拘留。
2019年5月14日早上,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辅警分别在城区溪口桥头和城门楼路段,设置反光锥等标志进行路面交通纠违执勤。7时38分许,溪口桥头路面执勤民警,见一个未戴头盔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红色踏板摩托车驶来,示意停车检查,但该男子置之不理,强行闯卡,加大油门继续朝城区方向行驶。
7时42分许,该男子驾驶摩托车途经城门楼路段执勤点,先后3名执勤民警和辅警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但该男子不听民警指令停车。民警黄桂奕见状伸手示意停车,并大声发出停车指令,该男子不但不停车,反而驾驶摩托车径直撞向黄桂奕,企图强行闯卡,黄桂奕本能扭腰躲避不及被撞倒在地,致使身体多处擦伤。其余民警及时将受伤的黄桂奕和该名男子送县医院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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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该男子张某洛,今年58岁,江西省鹰潭人,在建宁县某公路施工工地务工,当天早上,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红色踏板摩托车,见民警执勤检查,怕被处罚,抱着侥幸心理先后在两个民警路面执勤路段强行闯卡,驾驶摩托车将执勤民警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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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86210[/attach]【法律法规】
《刑法》【妨害公务罪】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attach]86211[/attach]
【警方提示】
本案中的张某洛,无视法律,不听执勤民警指令,先后2次强闯公安机关执勤卡点,还将执勤民警撞倒在地。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警方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执法者心存敬畏,这无关乎身份、地位,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在此,建宁县公安局严正声明:对于任何无理取闹,恶意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侵犯民警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对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来源:建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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