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全、王某铭等8人恶势力团伙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全、王某贤、王某宇、罗某权、汤某焕以个人或合伙人形式从事非法放贷营利活动。在讨债过程中,李某全等人采用威胁、殴打、久坐小吃店、播放高音喇叭、喷漆、聚众造势、任意损毁财物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和生活;且该团伙成员在生活中也经常无事生非、逞强耍横与他人产生斗殴行为。上诉被告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在一定区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17起、故意伤害1起、非法采矿1起,共造成3人轻伤、2人轻微伤。
2018年10月29日,被告人李某全在尤溪县西城镇城西大道的家中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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