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kk社区
标题:
【案例警示】开车玩手机 玩的是生命!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4-4 16:34
标题:
【案例警示】开车玩手机 玩的是生命!
开车玩手机
这不只是交通“陋习”
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你开车的时候
是不是也经常做这个动作?
(, 下载次数: 12)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但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玩手机会出现低头看一眼,抬头时已经出现险情,
这时根据各人心理素质不同,会出现不同的应急反应。
有的人一紧张会出现本能反应大力修正方向,造成事故
所以
你的一个小小动作
可能就会酿成难以挽回的过错
2019年03月14日17时01分许,张某某驾驶闽DT6**U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沙厦高速B道79公里600米肖坂隧道路段,碰撞道路右侧隧道壁,造成闽DT6**U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某死亡、车辆损坏及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监控视频
(, 下载次数: 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事故现场
(, 下载次数: 9)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事故现场
(, 下载次数: 8)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在交警部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玩手机、超速的行为,而这正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 下载次数: 11)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 下载次数: 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attach]84846[/attach]在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中:
当事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速度(经鉴定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介于122km/h至127km/h之间)超过该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之规定,存在过错;
当事人张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前的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微信聊天,发送语音和文字信息
,未按照操作规范确保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存在过错;
上述过错行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起决定作用
,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
在血的教训面前,再多的后悔也挽回不了逝去的生命
在此
交警再次提醒
开车不要玩手机
别让亲人的等待变成意外
(, 下载次数: 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作者:
猪嘟嘟
时间:
2019-4-4 22:03
手机害死人了啊
欢迎光临 三明kk社区 (https://bbs.0598k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