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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警方打掉一拐卖儿童跨省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辉岁月    时间: 2019-3-14 15:43
标题: 三明警方打掉一拐卖儿童跨省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对于大多数中国父母而言,相对于金钱、权力甚至知识,更多的父母会把孩子作为自己的信仰

如果有一天自己的孩子突然消失从此,杳无音信……这对于一个家庭无疑是一场灾难。

2019年3月7日,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一四川籍团伙在沙县扬帆新城门口附近贩卖儿童。接到该线索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涉嫌拐卖儿童的跨省犯罪团,成功解救被拐卖儿童1名。

刑侦大队民警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分析研判,制定抓捕方案,大队长肖荣儿亲自带领民警到扬帆新城路口附近设伏,寻找抓捕战机。

当日12时左右,抓捕民警发现涉嫌拐卖儿童的买卖双方嫌疑人进入公安设沙县扬帆新城门口的伏击圈。不知是犯罪嫌疑人狡猾的嗅出危险气息,还是他们一贯的声东击西的伎俩,正当民警缩小伏击圈,准备抓捕的时候,嫌疑人突然改变交易地点,并上车往沙县城区方向驶去,抓捕民警随即一路跟踪追击,最终发现嫌疑人将车停在沙县府北路后,进入一家茶叶商行。

在确定全体嫌疑人都进入茶叶商行后,肖荣儿当机立断,认为这是收网的最佳时机,他带领民警冲进茶叶商行内,当场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支某尔聪(男,34岁,四川布拖县人)、且沙某子科(女,36岁,四川布拖县人)、吉某么日轰(女,41岁,四川金阳县人)、黄某资(男,56岁,福建尤溪人)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儿(男,68岁,福建沙县人),现场解救被贩卖儿童1名。

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解救的儿童已经由公安机关委托民政部门妥善安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知识链接:什么是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了对该罪的量刑幅度是由最轻的5年到最重的死刑,可见我国对该罪的重视和防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来源: 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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