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
妻子离家出走数年,
丈夫遭遇车祸去世
……
悲剧发生在永安小陶,
这对夫妻无子女,
男方又父母双亡。
作为第一继承人,
女方近期拿到了
丈夫的车祸赔偿金!
(永安城)
导读
1月8日,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接到云南省宣威市杨柳乡水塘村妇女张某的电话。去年她丈夫出车祸遇难,小陶民警全程配合闽通长运客运公司安全理赔员林春福查验相关证件,将她丈夫死亡的赔偿款项按法律程序精准到位赔偿给她。张女士在电话中向民警连连道谢。
1999年,永安市小陶镇上虎口村村民吴某到云南打工,认识了张某,张某随吴某到永安小陶结婚组成家庭,8年后因感情不合,张某离家出走,游走在云南、永安之间打工度日。
20183月19日10时,吴某骑摩托车经过山深线205国道大陶口村三叉路口路段时,与闽通长运司机林某驾驶的闽GY6586中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59岁的吴某重伤,送医院抢救后死亡。根据永安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司机林某负次要责任。
20183月20日,闽运公司安全理赔员林春福将5万元保险理赔交给吴某亲人办理丧事。期间,他得知吴某结过婚,妻子已离家出走十多年。林春福很较真,多次到小陶派出所查验吴某与张某的婚姻状况,张某户口转移情况等,几经周折在永安市民政局查到两人的结婚证,小陶派出所也查出张某未办第二代身份证,后经民警做思想工作,吴某的亲人提供张某的联系电话,通知张某到永安。张某至今未再婚,单身一人。
由于吴某父母双亡,张某又没生育子女,根据法律程序,张某为吴某死亡赔偿的第一继承人,安全理赔员林春福请来律师为张某辩护。
(宣威城)
经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及责任比例核算,这次交通事故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后事的误工费、摩托车维修费、交通费等合计201756.56元,扣除吴某的抢救费、死亡丧葬费先支付的82711.4元,吴某的妻子张某实得赔偿款119045.15元。
2018年12月4日,张某领到这笔款项。鉴于丧事墓地系由吴某亲人办理,张某也很讲道理,给吴某的亲人留了一笔款项作为补偿。
来源: 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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