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kk社区

标题: 三明一官员挪用公款获刑,退缴赃款12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8-11-20 09:19
标题: 三明一官员挪用公款获刑,退缴赃款120万元!

11月12日下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族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三明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办移送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族利用担任福建省永安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支持在建工程项目为幌子,违反管理局资金支出使用管理规定,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185万元超进度、超出资额拨付给永安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族挪用公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辩护人关于陈某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陈某族认罪、悔罪,其家属代陈某族退清赃款120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陈某族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其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符合法定宣告缓刑条件。据此,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陈某族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 三明广播电视台



作者: 9702    时间: 2018-11-20 10:17
,退缴赃款
作者: yyyy    时间: 2018-11-20 11:35
知法犯法
作者: 降温了    时间: 2018-11-20 12:38
呵呵~抓了就好




欢迎光临 三明kk社区 (https://bbs.0598k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