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列西龙岗夜市
6月6日试营业
6月18日正式营业!
关于梅列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及其它占道经营夜市摊点搬迁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梅列城区夜市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维护城区夜间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使城市成为市民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经区政府、市城管办同意,决定将梅列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及其它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统一迁入龙岗夜市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迁入地点
河西路梅列区龙岗夜市,列西村委会对面。
02
搬迁对象
梅列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及所有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
03
搬迁时间
2018年6月18日龙岗夜市正式营业前。6月18日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迁入龙岗夜市集中经营的各类烧烤夜市摊点。
04
报名及摊位确定办法
龙岗夜市仅有摊位196个。对本次搬迁经营户按两个优先的原则确定摊位。
(一)类别优先。报名时间相同的,按满园春夜市烧烤摊点、在册原流动及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新报名入市摊点三个类别经营户的顺序选择摊位。
(二)时间优先。类别相同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选摊位。
05
迁入龙岗夜市经营户有权享受优惠政策
入市经营户须缴纳两项费用:摊位费300元/月·个,垃圾清运费600元/月·个。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入市,对在册的原露天烧烤摊点、流动及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经营户实行优惠,具体是:
免缴前2年(2018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17日)摊位费;
减半收取第3年(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摊位费;
减免前3年(2018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垃圾清运费100元/月·个;
租期第4年起(2021年6月18日)全额收取垃圾清运费、摊位费。
对新报名的经营户在规定时间内入市的,实行如下优惠:
免缴第1年(2018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7日)摊位费;
减免第1年(2018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垃圾清运费100元/月·个;
租期第2年起(2019年6月18日)全额收取垃圾清运费、摊位费。
06
入市经营户标准
资格方面,在从事经营活动前,应向梅列区夜市办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取得经营资格,持“福建省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方可入市经营。设施方面,必须严格按标准配备使用摊架、垃圾污水容器、遮阳雨棚、照明灯具。从事烧烤业的,必须使用环保无油烟烧烤设备。
七、梅列区城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摊点迁入龙岗夜市的服务工作,并制定龙岗夜市经营户入市协议和夜市运营管理方案,以及维护夜市经营户稳定经营的联合执法活动。
八、本通告解释权归梅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梅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
梅列区龙岗夜市入市经营报名及摊位选择事项的通告
龙岗夜市定于6月18日开市。为规范龙岗夜市运营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近期进行主要面向梅列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及其它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入市经营的报名登记和摊位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法
第一阶段:5月2日—5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
第二阶段:5月18日—6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列西河西路龙岗夜市办
联系方法:0598-8250023
02
选择摊位规则
入市经营户分为三类。第一类,满园春夜市经营户;第二类,在册流动及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经营户;第三,新申请入市经营户。
类别优先。以上三类申请人,报名时间相同的,按报名者的类别顺序优先选择摊位签订协议。
时间优先。类别相同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优先选择摊位签订协议。
第一批:5月17日下午5:30以前报名的,申请人于5月22日下午3时前到指定位置签到后(地点另行通知),按张榜公示的名单依次选择摊位。延时未签到的,视为弃权。
第二批:5月18日至6月2日下午5:30以前报名的,申请人于6月7日下午3时前到指定位置签到后(地点另行通知),按张榜公示的名单依次选择摊位。延时未签到的,视为弃权。
03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户只享受龙岗夜市一个摊位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见三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梅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梅列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及其它占道经营夜市摊点搬迁的通告》第五条)。
2、申请人报名登记时要提供:
(1)福建省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到龙岗夜市办领取);
(2)身份证件、户籍或者居住证明;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两张2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5)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6月2日以后零星报名的,请与龙岗夜市办联系,另行安排。
4、龙岗夜市定于6月6日试营业,6月18日正式营业。
梅列区龙岗夜市运营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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