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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价变化是调控效果,但房价控制并非本轮调控终极目标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8-3-10 15:35
标题: 房价变化是调控效果,但房价控制并非本轮调控终极目标
日光盘、地王热、开发商坐地涨价……类似楼市“高烧”现象逐渐退幕,在“房住不炒”指挥棒作用下,供需两侧发力的调控政策效果显现,房价渐回理性通道。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房地产市场正本清源:房屋的真实价值在于其居住属性。以此为出发点,去年百余城市陆续采取限购、限贷、限商、限售政策,掐断楼市投机炒房通道,逼退楼市“高温”。

  回顾去年以来房价变化节点:8月份,15个热点城市新房环比价格首现最近3年来全面停涨;10月份,10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跌回1年前水平;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5个月回落。


  2018年房地产市场平稳开局,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18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由涨转降,环比也由持平转为下降;二三线城市房价同环比涨幅则持续回落。


  房价变化是调控效果的直接表现,但房价控制并非本轮调控的终极目标。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过去一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多点开花”,住房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住房租赁市场加速布局——广州、南京等12个城市正在进行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2018年住建部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等。


  “政府垄断住房用地”格局将改变——国土部明确,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改革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


  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根基正在夯实,房价非理性上涨根源正在被拔除,投机炒房势力失去卷土重来的土壤。


  住建部强调2018年房地产市场“从紧”调控。王蒙徽说,“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


  同时,楼市调控将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调“分类调控”“差别化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对于地方调控,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调控前提是必须符合中央调控政策,不能违背大的政策,否则就要进行干预。同时,地方应在“差别化调控”中对政策进行更加清晰的解读,避免市场对政策误读而对预期产生不利影响。


  为防范资金变相进入楼市,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和化解,央行提出2018年要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银监会强调要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楼市。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进一步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采取疏堵并举的策略,可以降低杠杆,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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