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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校学生们!一张银行卡能卖300元?警方提醒:不能卖!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辉岁月    时间: 2017-11-22 00:32
标题: @在校学生们!一张银行卡能卖300元?警方提醒:不能卖!

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出售就能获得300元回报!

可是您是否知道,这些银行卡多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虚开股票账户等不法行为,出售者严重的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宁化支行依托宁化建行上报的可疑交易线索与宁化县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成功破获一起买卖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案,宁化县公安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等人。

案情简介

在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为谋取利益,利诱在校学生在同学中进行买卖银行卡活动,该校学生以100至200元一户向同学收购开有手机银行、网银盾的银行卡,再以每户1000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从事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图为查获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长期在网络上参与网络赌博,跟上家的关系也比较熟悉,上家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会频繁更换赌博之间走账的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吴某就为了赚取这个差价,谋取利益,长期利诱在校学生。让他们用个人的身份证去银行开卡,每张银行卡以100到200块钱的价格收购过来,然后再以每张银行卡1000至1200元的价格贩卖给上家,从中谋取利益。

目前,网上的买卖银行卡“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例如: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有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

但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买卖,这些行为都违法违规!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买卖银行卡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法规,一个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个是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坚决拒绝参与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这种行为,这些是涉嫌违法违规的,所以要坚决拒绝参与这种行为当中。

由于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除了监护人支付他的生活费之外,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容易受到金钱的诱惑。

“银行卡非法转卖后,多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虚开股票帐户等不法行为,出售银行卡看似占便宜,其实是吃大亏,可能导致户主个人信用受损、财产受损,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要增强法律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根据《刑法》规定,出售或贩卖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请广大市民们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补办,切勿贪图小利失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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