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三明交警共查处辖区重型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61起,其中运输企业车辆27辆、个人车辆32辆,现公布如下:
1、宁化县永鑫物流有限公司:闽G51585(2次)、闽G39288、闽G51292
2、大田县汉德物流有限公司:闽G38075(2次)、闽G38035、闽G38087
3、永安市万鑫物流有限公司:闽G53622、闽G51970
4、永安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闽G51073、闽G55571
5、三明启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闽G52666、闽G52055
6、三明市盛明物流有限公司:闽G27991
7、三明明鑫物流有限公司:闽G55898
8、三明市日禾矿业有限公司:闽G38066
9、三明市明瑞物流有限公司:闽G52227
10、三明市家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闽G39320
11、三明吉兴物流有限公司:闽G39557
12、永安市扬鑫物流有限公司:闽G37229
13、永安市金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闽G29598
14、大田县鑫通物流有限公司:闽G37720
15、大田县俊杰物流有限公司:闽G33971
16、大田县建设镇丰润物流有限公司:闽G32286
17、明溪县龙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闽G37306
18、明溪县安加顺运输车队:闽G51520
19、清流县津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闽G51783
20、福建省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闽G51990
闽G38933、闽G19616、闽G37336、闽G55212、闽G18722、闽G28132、闽G51156、闽G51509、闽G38062、闽G18232、闽G19288、闽G28589、闽G09692、闽G36938、闽G39210、闽G19606、闽G28655、闽G53915、闽G53807、闽G51239、闽G28010、闽G29166、闽G32899、闽G19211、闽G26775、闽G80679、闽G32191、闽G09723、闽G32268、闽G26503、闽G35218、闽G09396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爆胎、制动失效。同时,货车长期超载运输会对车辆主要部件产生严重影响,缩短车辆正常寿命。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给予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重量装载货物,杜绝车辆超载。
▍信息来源:三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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