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在三明从事过革命实践,留下众多极其珍贵的革命文物和遗迹。
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新春伊始,我市上下积极参与,有效落实,大力推动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
让红色文化成为红色经典
保护红色文化,珍存红色记忆,让历史血脉相传。三明独特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宝藏”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得到了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5年7月,我市取得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里对我市红色文化保护提出的工作要求,今年1月25日,市政府出台《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对我市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明的红色历史,就是一部红色文化繁荣发展史、传承史。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积极参与全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调研工作,配合起草制定《办法》,推动红色文化遗址及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好革命文物经费需求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申报革命文物保护总经费达7亿元,其中文物本体维修保护经费4.25亿元,陈列展示经费1.3亿元;申报的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61处,其中国保3处,省保24处,市(县)保134处。同时,还启动一批红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维修方案的报批工作。《办法》实施后,将着力于提升一批红色文物保护单位档次、编制一个革命旧址群保护规划、建立一批红色文化遗址档案名录、实施一批革命遗址文物保护工程、策划一批红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打造一部红色文化专题宣传作品,全面推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常态化。
我市党史研究部门积极参与《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规定》起草制订工作,持续挖掘整理毛泽东、周恩来等革命领袖及各元帅和重要将领在三明这块红土地上留下的战斗、工作和生活史料,重点深挖细研47处重点革命旧居旧址党史资料,依照史料进行文物保护项目编制,完善《革命遗址遗迹文物保护项目编制方案》,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做到抢救一批濒临毁灭的重要旧址旧居,立牌保护一批红色旧址群,促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让红色文化照亮城市精神
精神文明创建是三明的一张靓丽名片,红色文化则是这张名片的底色。
三明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每一块土地都浸透了烈士的鲜血,同时也谱写了老区人民积极踊跃参军参战、倾其所有无私奉献的拥军支前光荣传统。中央苏区乡村选举运动,不仅对中央苏区政治经济建设和革命战争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也是我党领导下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伟大实践。宁化红军长征出发集结地纪念广场、建宁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明溪东方军路和东方军桥等,成为当地具有红色元素的重要地名标识。
我市各级政府重视红色地名保护利用,先后命名了一批反映三明革命历史特点的红色地名,如宁化的凤凰山红军街、泰宁杉城镇的红军街、明溪的东方军路和东方军桥等。还有一些标识性的建筑物地名,如建宁的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命名有红色特征的地名50多处。
市民政部门表示,红色地名文化有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与时俱进的丰富内涵,是一个地方重要的文化资源。下一步,我市地名工作将以“弘扬红色地名文化,服务三明发展大局”为主线,与党史等部门做好史料工作对接,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新命名城市道路、广场和制作辖区地图时,努力增加反映三明革命历史特点的红色元素,把它作为一项专项工作来部署、来落实,展现三明地名文化的红色特点。
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最好的纪念是永续传承。我市2011年开始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普查摸底,总共投入资金1143.2万元,把全市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了一遍。同时,打造了一批公祭活动平台。民政部门每年制订完善相关方案,做好公祭活动场地保障、氛围营造、工作对接等各项准备,通过一次活动、一场缅怀仪式,洗涤心灵,震撼、激励、鼓舞群众,把纪念烈士化作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烈士纪念日设立以来,全市约有3.1万人次在所在地烈士纪念场所开展了瞻仰活动。
眼下,一批烈士纪念设施的改建与扩建又将有序开展:在市级,重点建设三明市英烈园,即三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在县级,重点推进明溪盖洋烈士纪念碑、建宁县烈士陵园和泰宁等地的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工作。
让红色文化聚集发展力量
凝聚红色力量,托起发展梦想。我市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让全市人民在自觉感悟中传承苏区精神,在追忆传统中激发斗志,努力把红色基因注入血脉,融入灵魂,化为行动,为实现振兴发展注入力量。
市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已将红色旅游纳入三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深入挖掘红色文化遗址遗迹,指导鼓励对红色旅游景区、线路、产品的开发、推广。
着力推进对“旅游+红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发展:深化红色区域协作,推动资源共享。发挥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强与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成员单位的合作,深入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互融,共同打造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品牌。
深挖红色旅游资源,推进项目建设。2014-2016年共争取省级旅游专项资金500多万元,重点对清流林畲毛泽东旧居、宁化中央苏区乌克兰纪念馆、泰宁红军街、明溪红军战地医院等旧址提升改造进行修复建设,推进“红色+旅游资源”“红色+客家人文”“红色+文化遗产”的有序发展。探索红色旅游发展模式,创新融合发展。联合市发改委等十个部门,以市政府办文件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大力扶持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创新发展,保障“红色+生态旅游”“红色+乡村旅游”新模式快速发展。
同时,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扩大产品营销。以“风展红旗闽山碧”为主题形象,重点打造永安—泰宁—建宁、永安—明溪—清流—宁化两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均被列入全国65条抗战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激励红色旅游文化产品创意,开发旅游商品。依托我市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鼓励创意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的红色旅游“伴手礼”(纪念品)。
结合“清新福建·倾心600”评选活动,重点引导推出一批代表三明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旅游商品,开发一批便于携带的工艺品,规范一批特色红色旅游商品推荐单位,引导重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商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市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驿站)开辟特色红色旅游商品购物场所,提高旅游购物收入比重。(记者 叶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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