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滨江新城有人持刀劫持。”1月7日上午8:10,市局“110”指挥情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一男子持水果刀在滨江新城附近劫持一名妇女,情况十分危急。接报后,“110”迅速指令巡特、刑侦、派出所、交警、消防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到场处置。9:55,特警瞅准时机,成功将伊某持刀双手拽开并控制,不费一枪一弹将人质平安解救。
及时果断的接处警,再次验证了“遇到危险拨打‘110’是第一选择”这句话。
然而,现阶段由于人们对“110”职能的误解,大量的无效报警、恶意报警,让“110”接处警工作不堪重负。那么,如何保持“110”这一“生命线”的畅通无阻就显得至关重要。
不堪重负的接处警
“近年来,‘110’接警量大幅攀升,但是,其中非警务群众求助、纠纷、咨询、骚扰、恶意举报占比较重,给有限的‘110’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采访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刘万武向记者诉苦。据悉,2016年,该中心共接到各类报警电话675535起,其中有效警情158995起,无效警情占76.46%。
“有时候,民警接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报警后,火速赶去处理,却发现是假警。更有甚者,电话一接听,对方张口就骂,然后挂断电话,工作人员不能和对方吵骂,只能默默忍受。”该中心民警告诉记者,像叫醒服务、照看小孩、翻墙开锁、生活救助等许多明显不属于公安“110”受理范围的警情,占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可能让处于危急关头的人打不进电话,造成严重后果。
那么,这些非警务群众求助,该向谁求助呢?
“110”指挥中心调度科科长陈斌介绍,目前,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正在建立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对接机制,为非警务群众求助提供帮助。
严惩恶意拨打行为
“110”资源有限,一些人报假警、恶意拨打‘110’,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运转。”陈斌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滋扰“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程序的案例。
2016年10月16日18时,颜女士报案,称其在大田城区教堂附近被打劫。接警后,大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刑侦、特警、辖区派出所等多部门警力赶往现场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并未找到报警人颜女士,这让民警觉得事有蹊跷。经调查发现,原来颜某与男友发生口角,为了不让男友离开,就拨打了“110”,称其被人打劫。颜某的这一行为,已涉嫌“报假警”。大田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拨打“110”发泄情绪的大有人在。建宁县的张某,在一个月内连续多次醉酒后拨打“110”,通话内容无具体报警内容,只是吹嘘自己工作能力以及抱怨工作压力之类的话发泄不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近年来,类似案件不胜枚举。”刘主任说,根据新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对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虚报警情、恶意扰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等不能正常进行,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明确范围,正确拨打
那么,如何在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用好“110”?据刘主任介绍,“110”受理报警的范围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关的报警。
“110”受理求助的范围为: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那么,如何正确拨打“110”呢?刘主任提醒广大市民,需要拨打“110”报警电话时,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报警时,要理清思路、语言简明扼要,注意接警员提示的要点,讲明所报警情基本情况。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遇警情高峰时或重大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时,多人同时报警,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候现象,应耐心等待,不要挂机后重新拨打,如果挂机再重拨,则可能出现不被受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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